关于举办“喜迎十八大•挥洒写新风”
2012年09月07日 03:42 本站 责任编辑:林主任 点击:13956
关于举办“喜迎十八大•挥洒写新风”
市直机关干部职工书法作品比赛及入选作品展方案
为了纪念毛泽东同志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70周年,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以及全国第九次文代会精神,贯彻执行省第六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中共海口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文联拟联合举办“喜迎十八大•挥洒写新风”市直机关干部职工书法作品比赛及入选作品展。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为契机,以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抢占文化高地”为载体,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营造风清气正、廉洁施政的政治生态,为推动海口宜居、宜业、宜学、宜游的建设进程不懈努力。
二、活动目的
通过举办此次活动,充分发挥我市市直机关干部职工在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和海口“四宜”城市建设中的作用,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丰富机关干部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展示机关干部职工的精神风貌,激发广大干部职工投身我市经济文化建设的热情。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活动的顺利开展,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吴清德任组长,市直机关工委书记常务副书记林养,市文联党组书记潘善武、市文联主席陈素珍任副组长,成员为市文联副主席钟南平、邱运龙,市直机关纪工委书记陈雪梅。活动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邱运龙兼任,市文联相关工作人员为办公室成员。
四、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海口市委宣传部
中共海口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海口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海口市书法家协会
五、参赛范围、资格
党的关系隶属市直机关工委的市直机关各单位及所属企事业单位在职干部职工均可报作品参赛。
六、时间安排及展出地点
1、作品征集时间:9月25日前
2、作品评选时间:9月28日
3、作品展出时间:10月下旬。
4、作品展出地点:海口市群众艺术馆
七、作品评审办法
邀请我省、市知名书法家公正评选,分初评和复评两个阶段。初评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获得3票以上的为入围作品,入围总数不足的从2票中视情况择优选取;复评仍按照无记名方式投票,从入围作品中遴选出21件获奖作品。
八、作品报送方式
9月25日前由各单位集中将参赛作品及本单位参赛作品目录报送到市直机关工委或市文联组联部。每人限报一幅作品。
联系人:市直机关工委宣传部 68722480
市文联组联部 68589727。
九、参赛作品内容及尺寸要求
1、内容要求
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格调高雅,突出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社会主义,讴歌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大好形势,弘扬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等勤政廉政思想,宣传反腐倡廉建设的成果,赞美二十年来我市发生的巨大变化。
2、尺寸要求
所有参赛作品要求竖幅(立轴),轴心尺寸为四尺宣或六尺宣,由市文联统一装裱,所有作品展览后退还作者本人。
十、奖项设置
本次书法作品将评出一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二等奖6名,奖金各800元;三等奖12名,奖金各300元;优秀奖若干名。对组织本次比赛工作突出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获奖单位和个人由市委宣传部、市直属机关工委、市文联联合颁发证书和奖品,遴选部分获奖优秀作品向《海口晚报》、海口网、海口电视台宣传推介。
中共海口市委宣传部
中共海口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海口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