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艺网微评:谨“言”慎行、遵纪守法,方能行稳致远
2022年05月31日 11:29 中国文艺网 点击:450 我有话说(0人参与)
近日,广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对演员景甜违法广告代言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引发舆论关注。人民日报客户端刊文,告诫文娱明星应当如何对待商业广告代言。中国电视家协会发声,号召新时代文艺工作者要珍爱公众形象,诚信做人做事。中国文艺网就此事发表如下评论:
近年来,文娱明星广告代言时有“翻车”,5月28日,演艺界又爆出有艺人违法广告代言被罚,引发舆论谴责,社会高度关注。作为公众人物,知法犯法,必将严惩。不能秉持职业操守,损害的必将是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自醒、自律、自重,才是为人为艺为德的根本!
希望广大文艺工作者,要切实以案为鉴、以案为戒,坚持爱国、为民、崇德、尚艺,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加强修身自律、严格遵纪守法,秉承“在商言商”的商业逻辑,知敬畏、守底线,有诚信、重德行,积极践行《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严格遵守《文艺工作者广告代言自律公约》,谨“言”慎行,切忌“一锤子买卖”,做到事前评估、事中监督、事后关注,及时发现、及早发声、尽快处理,莫让问题发酵,一错再错,昧着良心的钱不赚,有害他人的事不做,真正实现商业价值、艺术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赢。
同时也要坚持“成风化人”的文艺操守,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和创作导向,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创作人民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中去。
坚守艺术理想,追求德艺双馨,不负韶华、不负时代、不负人民,争做有信仰、有情怀、有担当的新时代文艺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