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县文联是全县各界文艺工作者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成立于1990年,正科级单位,设编制2人,现有主席1名,协会团体35个。县文联坚持以先进文化为中心,大抓文学艺术团体的发展,团结全县文学艺术工作者,认真履行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职能,开拓进取,奋发有为,文艺事业呈现出百花齐放、生机勃勃的繁荣景象。
县文联的工作职责主要有:根据县委和省文联的指示,围绕党的中心任务,结合文联的工作特点,提出每个时期文联的工作任务,制定县文联的工作目标;贯彻落实党的文艺工作方针,开展同我县各文艺协会的联络、协调、服务等工作。听取和反映我县文艺界的情况和意见;组织召开县文联和我县各文艺协会代表大会、理事会和主席团会议;组织召开全县文联系统的工作和学术研讨等会议;组织团体会员的文艺创作和评论、学术交流、人才培训和调研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相关文学艺术活动的重大评奖活动;主管、主办县文联文艺刊物;协调有关部门联系、组织我县与省内外文艺界的文学艺术交流活动;开展维护文艺家和文艺团体知识产权等正当权益的工作;负责对团体会员的服务工作;帮助各团体会员改善文艺工作者的工作条件;承担县委、县政府和省文联交办的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