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简称屯昌文联)是屯昌县委领导的群众文艺团体,是县党委、县人民政府联系广艺术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发展和繁荣文化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

根据省编办《关于屯昌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列入群团序列管理的批复》(琼编办〔2015〕150号)、省文联《关于屯昌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机构设置有关情况的批复》(琼文联〔2015〕12号)屯昌县十二届县委常委会68次会议精神和县编委《关于印发屯昌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屯编〔2015〕57号),2015年5月设立“屯昌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为群众团体机关单位,独立核算,核定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2名,领导职数5名(含兼职)。

屯昌县文联下辖11个团体会员单位:海南水晶诗社、屯昌乐社、屯昌县琼剧协会、屯昌县合唱协会、屯昌县舞蹈协会、屯昌县体育舞蹈协会、屯昌县武术协会、屯昌县油画产业协会、屯昌县书法协会、屯昌县硬笔书法协会和屯昌县摄影协会。共有会员639人,其中省级会员72人。


屯昌县文联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艺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事业。

(二)围绕党的中心任务,结合文联工作特点,提出各时期文联工作的任务,制定文联的工作目标。

(三)充分调动广大文艺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好县委和县政府联系广大文艺工作者的桥梁纽带作用,活跃屯昌公共文化。

(四)做好同省文联及省各文艺家协会和各市县文联的联络、协调、服务工作,组织会员间的交流活动,反映文艺工作者情况和要求,维护文艺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五)指导各文艺协会开展人才培训和调研工作,总结交流创作经验,开展多种文艺评奖、表彰、纪念活动,协同有关部门有重点地组织创作、展出,力求出作品、出精品、出人才。

(六)承担县委、县政府和省文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负责网站《海南文艺网》屯昌站栏目的编辑管理和维护工作。